南都记者 杨婷 见习记者 李佳璟
近期,广州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自家宠物狗遭投毒身亡。11月16日,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通报,目前已确认有超过40只宠物狗疑似中毒死亡。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全国多地屡屡发生宠物被投毒事件,法院经审理对原告人作出经济损失赔偿。20日,有律师告诉南都记者,“宠物主人可通过民事起诉维权。”
多名网友发文称宠物狗中毒死亡。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7月,通辽市科尔沁区的刘某某因孙女被小区狗吓到,投放毒鸡肝致8犬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4600元。
2020年3月,四平市铁东区的顾某军因不满小区内宠物犬随意排泄,投放毒香肠致6犬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
2021年11月,牡丹江市爱民区的沙某江和王某财因不满小区业主遛宠物犬过程中放任宠物犬在小区草坪上肆意拉尿,投放毒鸡肝致11犬死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和三年六个月,并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
向宠物狗投毒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我国目前在宠物保护上确实没有进行专门立法,宠物狗本身在法律上的定性依然是属于财产。”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治东向南都记者表示,对宠物狗毒杀,可以视为对他人财产的侵犯,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若情节严重,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杨治东指出,在公共区域投放有毒有害物品,也可能被儿童误食,可能会对儿童的生命健康造成重大影响,有可能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杀人罪等。“具体还是看其造成的破坏结果:具体用什么东西投毒,是否有儿童、宠物伤亡,造成了多大的损失等。”
对于宠物主如何维权,杨治东建议,主人如果要维权,需要保留好宠物送医治疗的单据凭证,调取宠物可能中毒区域的监控视频并进行现场的取证。
“取证最好要有专业人士/机构进行,确定狗狗确系误食该物品而死亡,并通过监控视频明确投毒人员,最后以侵害财产权纠纷的案由,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凯同样表示,“宠物投毒行为人涉及民事侵权责任、行政、刑事责任都有可能,需要具体情形具体判断。”宠物主人可通过民事起诉、报警走行政或刑事立案来维权,可以主张宠物狗的购买费用、医疗费、解剖费、火化费、精神损失费用(法院酌定)等实际损失。他强调“要注意及时固定好过程证据”。